发布时间: 2017-02-08 1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统计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自治区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各市、县(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市、县 (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全区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处理全区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资源、气候、投资、科技、劳动工资、人口、劳动力、就业失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电信、邮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健全和完善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发布制度和管理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收集、整理全国各地统计资料,开展分析对比研究,组织实施地区间统计资料交流。
(8)组织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民生改善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工作,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9)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0)组织开展全区社情民意调查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区城乡住户、农产量、畜牧业、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生态移民及贫困监测等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搜集、汇总、整理调查数据。
(11)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市、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统一管理全区统计信息网络和统计信息安全。
(12)开展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任务的统计监测;承担全区效能目标管理等相关指标统计工作。
(13)协助各市、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各市、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的专项统计经费。
(14)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统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处、财务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与资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与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与文化产业统计处(农村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机关党委、自治区普查中心(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记者站、科研所、数据管理中心、教育中心19个统计处、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2、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3、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5、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6、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7、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8、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9、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038.53 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038.5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67.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9.1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47.88 万元。
二、关于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3331.53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减少54.58万元,下降 1.61%。其中:
人员经费281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1707.00万元,其中:
专项普查活动2017年预算750.00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 10.53 万元,增长 1.42 %。主要用于农业普查及投入产出调查各项支出;信息事务2017年预算205.00万元,2016年无该项预算;专项统计业务费2017年预算752.0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减少1.88万元,下降0.2 %。主要用于统计工作业务及各项统计调查费支出。
三、关于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6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3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 26.0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少9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不变为30.00 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74.80万元,主要原因由于车改,减少公务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减少17.2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费各项审批,减少接待费的支出。
四、关于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 5038.53万元,支出总预算 5038.5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38.53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3331.53万元,占 66.12 %;项目支出 1707.00万元,占33.88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1个行政单位和9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19.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6.86 万元,增长 22.8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59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7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5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0.0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7115.18 平方米,价值2933.31 万元;车辆 24辆,价值 454.41万元;(实有车辆3辆、车改未下账及待报废车辆21辆)其他资产价值1655.6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6306.18平方米,价值 2911.5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1449.36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809 平方米,价值 21.80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06.3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编制与评价工作,围绕已建立的各项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安全、及时、可靠运行的调查体系,进行了绩效评价。2017年自治区统计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将继续按照财政厅要求实行预算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的方法进行跟踪问效。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五)医疗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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