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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10 17:37

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大量有关第二和第三产业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的统计数据,是非常宝贵的信息资源。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研究开发工作,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投标对象

招标工作主要面向全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不面向个人招标。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应与“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公开招标题目”的方向一致。

四、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5万元和3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按照《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附件2),本次招标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申请。各投标单位可从宁夏统计局外网(https://tj.nx.gov.cn)下载《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3)并于2025年2月15日前填报完成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经济普查+单位+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投标对象的申请课题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课题,并于2025年3月底前在宁夏统计局内外网公示发布中标单位。

(三)课题完成时限参照《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规定。

六、课题管理及经费

中标课题应在《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设立课题研究专项资金,根据结题评审结果对统计系统外中标课题项目进行资助,课题研究经费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课题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课题经费,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银川市开发区雪绒巷聚和6号楼统计大厦经济普查办公室(统计普查中心)。

邮政编码:750002    E—mail:nxpczx111@163.com

联系人:王 爽     电话:0951-5677047


    附件1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题目.docx


    附件2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docx


    附件3 宁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申请书.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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