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8-10 15:31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1〕6号)工作要求及分配我区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自治区人普办下发《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人普办字〔2021〕14号),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现将市、县两级推荐公示上报并经自治区人普办审核,拟推荐的银川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0个单位为国家级先进集体,王春侠等12位同志为国家级先进个人(见附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单位及个人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人普办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单位和个人存在影响评选问题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和6号 自治区人普办收,邮编:750002。
举报电话:0951-5677039
附表:1.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2.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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