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7:55

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界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形式,通过持续创新统计产品,不断挖掘统计产品潜力,有效提升统计服务层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依据综合类进度、年度数据资料,专业类进度、年度数据资料和临时性数据资料进行条块化整合分类,为党政领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高效优质服务。每月准确及时向自治区主要党政领导和政府部门呈送统计《活页资料》《宁夏统计监测快报》《宁夏经济发展月报》等统计资料,定期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统计与经济》提供《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在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和自治区统计局网站等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及时发布解读统计数据,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使用频率,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发展共识,服务科学决策。在宁夏日报发布了《2022年宁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系统地向社会展现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二)持续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38件,本年度办结依申请公开38件,其中予以公开17件,部分公开8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9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全年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工单102件,按时签收率100%,办结率100%,其中5-6月、11-12月综合效果排名全区各单位第一。

(三)持续发布更新政府信息

定期发布更新统计信息,确保统计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年在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35条,加载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5条。

(四)持续加强平台建设

加大内容、渠道、形式和手段创新,进一步增强新媒体宣传引导工作实效。每月专门为数据设计图解,满足不同层次用户对数据的需求,全年在宁夏统计微信平台发布各类图文信息50余篇,关注量达到7000余人。继续扩充数据库指标量、数据量,按时更新补充,及时解答公众咨询,做好数据库日常维护,推进功能升级优化,累计加载统计数据380万余笔,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五)持续做好监督保障

自治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办公室牵头督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抓落实,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和宁夏统计微信公众号监测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消除问题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如:“统计开放日”的影响力与预期相比还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还不到位等。

改进措施:一是全力做好宁夏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及时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公开发布,要点中明确的4方面12项内容均基本落实到位。

1.进一步深化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加大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按照月度、季度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全区经济运行情况。严格按照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在自治区统计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了部门预算、部门决算2个栏目,分别于2023年2月公开发布了局本级及所属县级调查队的2023年预算信息,8月公开发布了局本级及所属县级调查队的2022年决算信息。

2.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和解读。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经过梳理存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已制定并公开发布《自治区统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认真配合做好扩大政策精准推送工作,及时转发相关政策文件,2023年度自治区统计局未制定政策性文件。

3.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9月份,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在银川成功举办了宁夏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充分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和五经普的重大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方式、普查特点。设立咨询服务宣传台,通过现场解说、走访周边商户、发放宣传品和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讲解五经普相关内容和统计业务知识,进一步促进统计公开透明和提升统计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良好形象,着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和影响力。及时完成自治区统计局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认真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确保答复及时,程序规范。持续规范管理局机关网络工作群,切实加强工作群保密安全管理,杜绝出现网络泄密失密情况发生,已将部分网络工作群迁移至“宁政通”上运行。

4.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结合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并在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开。及时开展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认真查摆问题,逐项核查核销,及时落实整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

(三)2023年,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费情况。

(四)本报告由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电子版可在自治区统计局网站 (https://tj.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和6号楼统计大厦,邮编:750002,电话:0951-567701;传真:0951-5677013;电子邮箱:394591455@qq.com)。


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