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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9 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社会重大关切积极解读回应。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人口普查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向社会发布了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心关切。及时发布2020年统计公报和宁夏统计年鉴,整理编印《黄河流域九省(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等30余件统计产品,进一步提高信息使用率。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就人口普查、进度经济运行情况等多次接受电视台采访,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期间接受宁夏广播电视台专访,参加经济工作会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宣传解读我区经济发展情况并现场答记者问。

2.围绕信息发布全面做好统计数据发布。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运用丰富翔实的数据,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产品,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成功举办宁夏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多家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的认同感。

3.围绕统计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经自治区统计局审批的市、县、区统计调查项目和自治区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目录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做好统计调查目录、统计调查制度网上加载和更新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2021年,累计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44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动态调整更新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增加调整优化专题栏目。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32条,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265篇,审核编发市县统计信息1282篇,规范性文件1篇,政策解读及图解2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宁夏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宁夏”APP、“宁夏市县”APP等移动客户端作用,及时配合门户网站做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服务,加大内容、渠道、形式和手段创新,进一步增强新媒体宣传引导工作实效。每月专门为数据设计图解,满足不同层次用户对数据的需求。2021,宁夏统计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12条,关注量达到5300余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机制,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实时监测运行状态。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测,提前预警,及时通报。围绕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做好局机关及统计系统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0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0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对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有待深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办好中国统计开放日,进一步提升宁夏统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分析。围绕服务社会公众,全面做好数据解读和预期引导,进一步丰富数据发布形式,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统计信息发布流程,健全舆情监测工作机制。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中明确的3方面9项内容均基本落实到位。

(二)2021年,自治区统计局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费情况。

(三)本报告由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电子版可在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 (http://tj.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和6号楼统计大厦,邮编:750002,电话:0951—5677011;传真:0951-5677013;电子邮箱:3945914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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