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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6 16: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 (http://www.nxtj.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开发区雪绒巷聚和6号楼统计大厦,邮编:750002,电话:0951—5168181;传真:0951-5677011;电子邮箱:kl5677043@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概述

(一)坚持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长期设置自治区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局党组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并纳入年度局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业务人员能力培养。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培训班和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并在全区统计系统举办政务工作培训班,邀请政务公开办专家授课,通过各类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三)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试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总要求,明确了统计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分类、编排方式、获取方式、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按要求在文件起草环节即确定公文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属性。

二、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统计业务资源池全面建成。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运维成本,对各类服务器、存贮等硬件设备进行有效整合,着力打造统计业务资源池,先后搭建云基础网络平台、统一业务资源池和虚拟化安全管理平台,现集成18台华为RH5885H V3服务器、万兆交换机2台、大容量存储2台等设备,同时部署亚信安全为虚拟环境提供全面保护,历时半年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和业务系统整理迁移,现企业“一套表”自建节点、统一名录资源管理与应用系统、四经普清查比对系统、“五证合一”数据交换处理平台、宁夏统计内外部网站及内网集群、区局FTP、市县FTP、财务内控管理平台、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等主要业务系统已安全迁移,资源池管理平台和各业务系统运行稳定,有效应对了局中心机房承重负荷日渐加大的问题,极大提高了服务器等软硬件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确保门户网站提供信息服务及时高效。

        

(二)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全面上线。“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是自治区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深入推进政务民生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府部门数据的集中汇聚、融合共享和示范应用”的主要任务之一,经过近2年建设,实现了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发布库系统在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的部署,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在宁夏国际会堂智慧宁夏综合展示中心监控指挥大厅对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进行集中展现,并精心制作专题宣传片以及app移动终端在体验展示大厅展出,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2018年10月25日,召开“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应用新闻发布会,宣布“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正式上线运营。

                                                                             

三、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自治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突出统计特色,以数据发布为主渠道,以分析解读为支撑点,形成网站、数据库、新闻发布会、统计微信、移动客户端、出版物等多种载体协同共进的统计信息公开模式,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新气象。

(一)统计信息服务有新提升。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不断增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统计局主动作为、深入调研、科学分析、联合攻关,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及时提供了一批质量高,时效性强势的统计分析报告。

       

                                      

目前,共编发《简明统计信息》134篇,《统计分析报告》84篇,《专报》20篇,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近20篇次。其中,《携手奋进六十年  塞上江南展新颜》专报获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全年上报两办统计信息185篇,其中,31篇被党办、政办综合信息采用,信息采用量连续4个月位居政府直属机构第一;突出“短、频、快”,“严、精、准”的服务标准,按月整理编辑《活页资料》《宁夏统计监测快报》《宁夏经济发展月报》,第一时间提供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编辑出版《2018年宁夏经济要情手册》《全国、区两会服务手册》《各市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自治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统计资料,为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了有益的统计参考;《2017年宁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宁夏日报发布,向全社会系统展现2017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二)统计新闻宣传有新作为。主动作为,为宁夏成立60年献礼,编辑发行了《宁夏辉煌60年》,全面反映自治区成立60年来辉煌历程和辉煌成就,充分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的伟大成就、历史变革和美好前景,得到了自治区主要领导肯定和社会各界好评。

      

                          

按月度、季度通过电视台、新闻网、主流报纸以及手机APP、内外网站、统计微信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经济运行,积极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与宁夏广播电台合作,设立《统计知识在身边》宣传栏目,广泛宣传统计知识;组织召开“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应用新闻发布会,大力推广“宁夏数据”在线使用;在固原市原州区广场举办全开放式的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的宁夏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党政领导、普通群众广泛参与,采取网络播报、现场互动、电视报道等方式扩大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统计氛围。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新变化。制定印发《自治区统计局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办公室牵头,数管中心、综合处配合落实,各司其职,负责对门户网站政务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安排专入对网站信息发布进行实时监测,加强督察督办,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更新;组织对统计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对网站功能、结构布局、栏目设置等内容进行了重新设计,立足于及时、便民、高效,突出统计特色,图文直观表述,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同时,结合统计局门户网站建设现状、数据服务需求和工作实际,嵌入了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数据资源,提供了月度数据、季度数据、年度数据、地区数据和出版物查询服务,为政府管理决策、部门信息共享和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

              

          

            

截止11月,通过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48条。另外,重新设计领导信箱、建言献策、业务咨询、网上办事等互动交流栏目,极大畅通了网民办事渠道,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查询52件,均已按程序、按时限办结。其中网络提交申请18件,信函申请36件,现场提交办理申请8件,无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四)统计舆情引导树立新形象。为更加有效提高统计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舆情监测与应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提出举措。加强网络统计舆情监控,掌握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对统计工作、数据质量等方面信息的相关报道及评论,主动与国家统计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及时引导好舆论和预期,确保统计舆情平稳有序,树立统计良好形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1号),在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和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进展。

(一)规范有序公开涉外调查审批事项。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保障申请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充分利用网上办事方式进行预受理、预审批。以电子邮件方式开展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的预受理、预审查,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解答疑问,有效降低申请机构办事成本。

(三)逐步完善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完成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见面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8〕18号》)要求,对本系统区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和再确认,制定发布了《全区统计系统(区、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面向统计系统积极征求意见,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在门户网站以及《宁夏统计与经济》等刊物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安排专人做好统计违法举报接收、答复、受理工作,确保举报事项件件有记录、有请示、有着落。

(五)及时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在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开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布统计局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自治区统计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6条,比2017年增加66.9%,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份。其中,通过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551条;通过“宁夏统计”微信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条;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公开统计信息35条。

六、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33号)要求,全面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8年,交由自治区统计局主办、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4件,已经全部办理,并按期公布办理结果。

七、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2018年,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公开技术和手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在制度建设、目录编制、回应社会关切、人员素质能力培养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要扎实推进,不断提高。

2019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导力度不减。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规范公开。注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的建设与提升,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升统计系统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和质量。

(二)持续在统计决策咨询作用发挥上下功夫。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围绕反映新发展理念、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新动能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丰富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载体,增强统计信息公开的技术和手段,提升统计解读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发挥统计服务社会的正能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日益增长的需要。

(三)持续做好社会热点关注。聚焦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点问题,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和广度,做优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手段和技术,认真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好宁夏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做好统计数据资料进行系统编辑、整理和公开发布,加强统计宣传服务。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4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要侧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几个方面,其中_______占比   %、_______占比   %、_______占比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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