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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3-26 16:42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定义

本目录所指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自治区统计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单独或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能反复适用的公文。

序号

事项内容

1

与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执法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统计工作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修改、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

3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重大行政决策

定义

本目录所指重大行政决策,是指自治区统计局依据法定职权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决定作出的对统计领域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序号

事项内容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政策和措施。

2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定义

本目录所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自治区统计局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拟作出的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序号

事项

名称

提交法制审核情形

1

行政

处罚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2.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3.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他人重大权益的;

4.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5.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6.统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7.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

定义

本目录所指合同,是指以自治区统计局的名义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序号

事项内容

1

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提供服务的民事合同。

2

其他需要审查的合同。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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