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01-19 12:11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57号提案答复的函

自治区科技厅:

你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5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讨论,一致认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支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提案内容,我局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积极协助科技厅建立相关统计监测制度

要全面反映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情况,必须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企业规模、行业分类、划型标准、统计方法等。自治区统计局在今年年初已对科技厅申请的《宁夏科技型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审核、评估、审批。

二、提供相关统计工作支持

目前,宁夏科技型企业监测统计工作正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实施,我局将加强沟通、配合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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