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8-15 14:53
2017年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统计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自治区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各市、县(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市、县 (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全区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处理全区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资源、气候、投资、科技、劳动工资、人口、劳动力、就业失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电信、邮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健全和完善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发布制度和管理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收集、整理全国各地统计资料,开展分析对比研究,组织实施地区间统计资料交流。
8.组织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民生改善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工作,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9.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0.组织开展全区社情民意调查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区城乡住户、农产量、畜牧业、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生态移民及贫困监测等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搜集、汇总、整理调查数据。
11.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市、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统一管理全区统计信息网络和统计信息安全。
12.开展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任务的统计监测;承担全区效能目标管理等相关指标统计工作。
13.协助各市、县 (区)管理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各市、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的专项统计经费。
14.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统计局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人事与老干部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处、财务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与资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与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与文化产业统计处(农村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机关党委、自治区普查中心(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0个,包括10个二级预算单位。
1.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本级),所属行政单位决算;
2.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3.贺兰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4.灵武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5.惠农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6.红寺堡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7.同心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8.彭阳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9.泾源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10.中宁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3,928,623.79元,支出总计63,310,854.60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1,019,882.76 元,下降1.57%;支出增加4,343,145.78元,增长7.37%,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业普查项目经费减少、职业年金未拨及全区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减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统计信息化建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3,928,62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45,862.80元,占82.19%;事业收入0.00元,占0%;经营收入0.00元,占0%;其他收入11,382,760.99元,占17.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3,310,854.60元,其中:基本支出35,296,673.70元,占55.75%;项目支出28,014,180.90元,占44.25%;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545,862.80元,支出总计53,363,688.28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83,200.41元,下降8.67%;支出增加248,336.75元,增长0.47%。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业普查项目经费减少、职业年金未拨及全区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减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计信息化建设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63,688.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8,336.75 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统计信息化建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63,688.2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851,050.14元,占80.30%;科学技术(类)支出690,000.00元,占1.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3,869.90元,占10.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39,945.24元,占3.82%;住房保障(类)支出2,428,823.00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385,300.00元,支出决算为53,363,688.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调资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二是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支出在2017年结算。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41,675,700.00元,决算数42,851,050.14元,增长2.82%;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决算数为690,000.00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91,400.00元,决算数5,353,869.90元,增长30.8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96,673.70 元,其中:人员经费29,719,594.37元,公用经费5,577,079.3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4,183,417.37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70,317.37 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708,848.08 元,增长12.61%。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74,479.33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79,679.33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统计局下属8个调查队完成车改后交通补贴的发放;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05,649.44 元,增长16.8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6,177.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777.00元,增长28.68%,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067,586.44 元,降低27.19%。
4.其他资本性支出2,600.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400元,降低48%,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购置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298.63元,降低81.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607.00元,完成预算的3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7,393.00元,完成预算的19.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214.00元,完成预算的18.1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小于预算数;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预算数;故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4,920.56元,下降3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48,573.00元,下降72.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775.56元,下降1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428.00元,增长165.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出国一行4人,2017年仅1人次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统计局下属8个调查队完成车改,统计局部门只保留本级的3辆车,故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2017年区统计局本级接待中阿博览会天津参会团体;二是我局规范“三公”经费接待费的管理,公务接待费实行公函加餐票并年终统一结算支付的制度。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393.00元,占25.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0,000.00元,占5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214.00元,占2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393.0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1人。开支内容包括:赴俄罗斯考察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车辆保险及加油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实有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214.0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各项工作。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14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自治区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7,079.33元,比2016年增加794,350.81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自治区统计局下属8个社会经济调查队完成车改后,交通补贴的发放。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自治区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5,96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5,91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6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3,71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5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7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7,115.18平方米,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实际保有量为3辆,其他车辆已报废尚未做账务减少处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5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690.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在项目绩效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应更符合项目实施效果;二是项目实施部门要参与绩效目标设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谁用钱,谁编制”的原则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三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到项目实施部门。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5.医疗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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