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9-01 11:03
各市、县(区)统计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大中型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年报统计数据,对2020年全区大中型企业进行了重新核定。具体核定标准是: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工 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主营业务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注: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 项即可。
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从业人员为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依据上述标准,2020年全区大中型工业企业共179户。其中,大型企业37户,中型企业142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大型工业企业名单.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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