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10-25 14:13
人口的住房是人类生存和生活发展中最基本、最必要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揭示,与10年前相比,宁夏人民的居住条件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到了很大改善。宁夏城乡居民不论在居住环境、住房属性,还是住房质量及居住状况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一、人均居住面积不断增加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宁夏平均每户住房建筑面积达81.04平方米,比10年前增加14.43平方米,增长21.7%;平均每人住房建筑面积达24.50平方米,比10年前增加7.08平方米,增长40.6%。其中,银川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8.52平方米,比全区平均水平多4.02平方米;石嘴山市28.78平方米,比全区多4.28平方米;吴忠市23.55平方米,比全区少0.95平方米;中卫市22.10平方米,比全区少2.40平方米;而较偏僻落后的固原市为18.97平方米,比全区平均水平少5.53平方米。
二、住房质量明显提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城乡居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明显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完善住宅使用功能已初见成效。在城市各式各样的住宅小区、家园以及别墅、高档公寓层出不穷,在农村尤其是富裕地区居民住宅也向规范化、智能化小区迈进。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住房质量也大为提高。
(一)从房屋建筑层次看,城市住宅以楼房混合结构为主,农村以砖木平房为主。宁夏有59.95%的家庭居住在平房里,比10年前下降15.35个百分点;说明住宅已向楼房转变,有31.50%的家庭居住在6层以下的楼房中,比10年前增加8.44个百分点;2000年仅有0.04%的家庭居住在7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楼房,10年后的今天不仅有居住在7层以上甚至还有1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楼房,分别占0.86%和0.70%。
按城市、镇、乡村分,城市住宅中79.65%的家庭居住在楼房,有16.50%家庭居住在平房,比10年前下降19.17个百分点;镇有61.89%的家庭居住在平房,有38.11%的家庭居住在楼房;乡村有92.10%的家庭居住在平房,仅有7.90%的家庭居住在楼房。
(二)从住房来源看,家庭户自建住房占首位。宁夏家庭户自建住房的占家庭户总数的51.97%,为住房来源之首;购买商品房的占18.31%,比10年前提高14.11个百分点;购买原公有住房的占7.30%;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占4.31%;购买二手房的占4.07%;租赁其他住房的占10.54%;租赁廉租房的占1.05%。
分城、镇、乡村看,由于城镇推行了住房制度改革,人们取得住房的途径从原来单纯依靠政府和单位福利分房转向多样化。购买商品房的家庭最多,占36.26%;购买原公有住房的家庭户占16.42%;租赁其他住房和租赁廉租房的分别占17.70%和1.64%。镇上的家庭主要以自建住房为主,占45.90%;购买商品房的家庭占20.28%;购买原公有住房的家庭户占5.77%;租赁其他住房和租赁廉租房的分别占14.17%和1.56%。农村绝大部分家庭以自建住房户为主,占87.02%,表明广大农民仍以自建住房来解决住房问题,有4.19%的家庭购买了商品房。
(三)从住房建成时间看,近一半住房为新世纪以后建成。 人口的住宅建成时间与住宅质量和功能有着密切关系。全区城乡居民家庭户中,居住在建国前建成的住房仅占0.18%,居住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住房中的分别占0.22%、0.75%、3.08%,居住在80年代和90年代所建房屋中的分别占13.29%和33.99%,占48.49%的家庭居住的是2000年以后建成的住房,比重最大。
从城市、镇、乡村看,城市里有52.09%的家庭户居住在2000年以后建造的住宅中,31.47%的居住在90年代建造的住宅中,12.11%的居住在80年代建成的住宅,3.03%的居住在70年代建成的住宅。乡村有45.14%的家庭户居住在2000年以后建造的住宅中,36.11%的家庭户居住在90年代建造的住宅中,14.37%的居住在80年代建成的住宅,3.27%的居住在70年代建成的住宅。反映出城市与乡村居民的住宅建设总体上发展较为均衡。说明住宅建设自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极为迅速。
(四)从住房设施看,现代生活设施装备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宁夏居民家庭住房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在各种家庭设施中,八成以上的家庭住房设有厨房,家庭户厨房的拥有率为87.48%,其中,本户独立使用厨房的占86.22%,与其他户合用厨房的占1.26%。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本户独立使用厨房高于全国4.91个百分点。住房内没有厨房的占12.52%,比全国低2.81个百分点。
分城市、镇、乡村看,城市独立使用厨房的拥有率最高,达89.58%,镇、乡村比重分别为84.55%和84.20%,差异相对较小。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居民家庭的主要炊事燃料也在发生变化。2010年宁夏居民家庭使用燃气作为主要炊事燃料的占37.62%,但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0个百分点;其次使用煤炭的占35.94%,使用电的占9.88%,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分别高出22.03个和0.7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家庭使用主要炊事燃料差别较大。城市主要使用燃气和煤炭,使用燃气的比重为76.79%,比10年前提高14.24个百分点。镇使用煤炭的比重为41.62%;使用燃气的占35.20%。乡村主要以煤炭为主,其次以柴草为炊事燃料,比重分别为52.66%和30.22%。乡村用电为炊事燃料的比重最低,仅占7.67%。
居民家庭住房内安装各种洗澡设施的拥有率达到48.88%,比10年前提高2.38倍,但是仍然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52个百分点。其中由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等统一供应热水的占1.55%,居民家庭自装热水器的占38.16%,安装有其他洗浴设施的占9.17 %。住房内没有洗浴设施的占51.12%,比2000年下降20.30个百分点。
从城市、镇、乡村看,城市居民家庭住房内安装洗浴设施的比重为74.92%,比2000年提高26.68个百分点;镇为52.02%,比2000年提高29.02个百分点;农村为28.30%,比2000年提高17.16个百分点。
饮用自来水是饮水安全和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2010年,宁夏居民家庭饮用管道自来水的比重为63.28%,比10年前提高19.59个百分点,但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0个百分点。表明10年来,宁夏在加强饮用水安全、卫生防疫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城市、镇、乡村看,城市居民家庭饮用自来水的比重为90.98%,镇为71.17%,乡村40.02%。乡村比2000年提高24.31个百分点,比重上升最快。仍有近六成的家庭户无管道自来水。
家庭住房内是否有厕所,是社会文明进步、居住卫生条件改善的标志之一。2010年宁夏居民家庭住房内设有厕所的占68.12%,比10年前提高3.79个百分点,其中,住房内独立使用抽水式厕所占家庭户的38.27%,比10年前提高17.38个百分点,表示家庭户居住卫生条件有较大改善。住房内没有厕所的占31.88%,比10年前降低3.79个百分点, 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35个百分点。
分城市、镇、乡村看,城市居民家庭住房内有厕所的比重为85.16%;镇的比重为67.08%;而农村的比重只有55.60%。宁夏部分地区农村家庭由于风俗习惯,往往将厕所建在住房以外,这是造成统计上住房无厕所比重较高的原因。
三、人均住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户均住房间数位居全国第23位
2010年宁夏城乡居民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2.75间,比全国平均水平少0.37间。住房间数按多到少排列,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列第23位。
按城市、镇、乡村分,城市居民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2.28间,镇居民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2.71间,乡村居民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3.12间。说明城市居民的居住空间较拥挤,宽敞程度低于乡村。
分五市看,超过全区户均2.75间的依次是中卫市3.43间、吴忠市2.85间、固原市2.77间。
(二)人均住房面积位居全国第24位
2010年宁夏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4.50平方米,比10年前增加7.07平方米,与全国31.06平方米的平均水平相比,少6.56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高低排序,居全国各省、区、市第24位,在西北五省中居第二位。逐渐接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国际文明居住标准。
宁夏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有以下特征,一是城市、镇均高于乡村。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8.38平方米,镇为24.82平方米,乡村为22.12平方米。二是经济发达地区高于落后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的银川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8.52平方米,比10年前增加7.27平方米;石嘴山市为28.78平方米,比10年前增加8.02平方米;吴忠市人均住房面积为23.55平方米,比10年前增加4.28平方米;中卫市人均住房面积为22.10平方米;经济较为落后的固原市人均住房面积为18.97平方米。一方面表明,南部山区要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广大回汉群众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说明,要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降低分母效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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