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1-22 18:15
城镇化是社会进步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把城镇化作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加速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
一、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67%
2012年,宁夏城镇人口327.96万人,城镇化率突破50%,达到50.67%(见图1)。这表明宁夏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乡村宁夏”向“城镇宁夏”快速迈进;由城乡二元向城乡一体稳步推进;由传统生活向现代生活逐步演进。
分时期看,2000年至2012年,宁夏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提高1.51个百分点的速度推进,城镇人口年均增加12.30万人。城镇人口比2000年增加147.5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4.71万人。
分地区看,2012年,银川市城镇化率75.04%,其他四市依次为:石嘴山市70.58%、吴忠市39.97%、中卫市32.94%、固原市26.21%。区域内城镇化率高低相差48.83个百分点。
二、城镇化率居西北第一
2011年,全国城镇化率51.3%,宁夏为49.82%,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城镇化率由高到低排序,宁夏在全国各省中位居第16位,在西部省(区)排在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之后位居第3位,在西北地区位居第1位(陕西47.30%、青海46.22%、新疆43.54%、甘肃37.15%)。
三、城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城镇吸纳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宁夏城镇就业人员142.60万人,比2000年增加53.94万人,年均增加5.4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区就业总量比重为43.59%,比2000年的29.70%提高了13.89个百分点。城镇就业岗位的快速增加,带动了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
城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银川市作为宁夏首府城市,其经济发展显示了较强的城镇集聚功能。地区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28.7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986.68亿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由8.31亿元增至96.62亿元,支撑着宁夏经济半壁江山。也促进了银川商贸、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各方面的发展,带动了全区城镇化向前推进。被评为中国十大新天府。
人民生活保障不断改善。城镇延伸,使城乡界限不断淡化;城镇辐射,使百姓生活幸福指数大幅度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实现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2011年,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121.03万人,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分别为168.95万人和9.7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100.22万人、城镇居民88.55万人、农村居民370.25万人。城乡发展更加和谐。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十一五”以来,宁夏城镇土地以每年7.34%的速度递增,而城镇人口年均增长速度则为 3.98%,两者相差3.36个百分点。说明宁夏城镇土地扩张与农民市民化不同步。
(二)户籍人口城镇化速度慢于常住人口城镇化。2011年宁夏常住人口城镇率为49.8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8.86%,两者相差10.96个百分点。虽然“十一五”以来,宁夏公安户籍城镇人口比重逐步提高,但幅度有限,2011年仅比2006年提高2.45个百分点。而同期,常住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86个百分点。反映出宁夏城镇人口中仍有部分人口只是居住在城镇区域内,但仍生活在城镇边缘,并未完全实现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也未享受到城镇人口所应有的待遇,其内在品质仍然较弱。
(三)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还有待提升和完善。宁夏城镇社会建设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中部和南部山区城镇中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公园、绿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还较为薄弱,影响城镇整体功能的发挥。
五、对策与建议
(一)要兼顾城镇土地扩张与农民市民化同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城镇化作为扩内需、调结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努力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规范土地征收政策,适时妥善安置失地农民,使城镇区域面积与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协调发展。
(二)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措施,推动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未来宁夏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遵从“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在城镇化发展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受益。
(三)要加快服务业发展。服务业是城镇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阵地。要围绕促进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金融、交通运输、商务、工程咨询、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围绕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家庭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城镇化水平。
(四)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在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应更注重内在品质的提升,切实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共同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在推动城镇化全面发展的同时应更注重地区间平衡发展,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均衡发展,缩小地区差异。三是在推动城镇化和谐发展的同时应更注重城乡统筹发展,破解二元结构瓶颈,防止“新二元”结构产生,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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