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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对三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评估

发布时间: 2026-05-11 09:01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关于纠治统计造假问题工作有关部署,推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化,4月27日至30日,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联合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和工业统计处,先后赴自治区商务厅、体育局、工信厅,对会展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节日市场、体育产业、居民体育消费、重点企业运行等8项统计调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评估。这是继3月对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宁夏现代物流协会8项统计调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评估后,自治区统计局再次以“评估”形式履行监督职责。

本次评估延续“听、看、访”方式,覆盖统计调查全流程10个环节。评估组通过听取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介绍、座谈交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现场查看数据采集系统、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对象,重点核验各部门在统计调查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数据发布使用等环节的合规性与实效性。

从评估情况看,各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统计调查项目报批程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批后的统计调查制度,并在执行中形成特色做法。比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统计调查配套电脑端、手机端两个网址端口进行联网直报,实现“即点即报”和线上统一归口管理;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和节日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建立“平时常态监测、节日加密监测、应急实时监测”模式,数据流转高效顺畅;体育产业调查通过国家体育总局反馈、多部门信息比对核验,持续夯实调查单位名录库管理。

同时,评估组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企业源头填报质量有待提升、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业务培训针对性不足、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仍需完善等,评估组现场逐一反馈,并提出了改进建议。针对部分统计调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民间统计机构实施的情况,评估组强调,要严格规范统计行为,统一统计口径,规范数据质量控制流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安全合规。

为做好本次评估,自治区统计局于4月中旬制定并向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估的目的、方法、内容和流程,组织部门先行自评并整理档案,为现场评估做好准备。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常态化开展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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