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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责任田” 把好源头数据质量“第一关”

发布时间: 2025-04-09 14:24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是统计数据生产的“源头工程”,是确保调查科学规范、数据真实准确的“第一道防线”。自治区统计局通过制度引领、流程优化、风险管控、质效督导四维发力,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流程责任管理,严把审批质量关,筑牢数据质量源头防线。

一、完善制度机制,划清审批“责任田”。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涉及多方主体,自治区统计局强化制度引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定,建立了《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审议工作小组工作规则》《宁夏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范》4项制度,成立了统计调查项目审议工作小组,进一步厘清统计调查项目审议机构和职责,优化内部流程,筑牢审批责任链条,夯实了审批管理根基。近两年,召开审议小组会议13次,审核批准统计调查项目27项。

二、优化流程管理,把好审批“规范关”。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链条长,自治区统计局以“规范审批”为核心,持续推动审批向精细化转变。一是审批标准统一化。对审批要件、审批时限、审批程序等作了统一要求,严格实施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监管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二是申报材料模板化。统一设计统计调查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请审批表、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制度公开主要内容等模板,提高了申报和审批效率。三是流程管理信息化。借助综合办公平台实现线上申报、线上审批、线上批复,实现审批工作留痕,严格全流程工作管理。  

三、防控审批风险,守好审批“质量关”。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是防范统计调查冗余、统计数据失真的“前哨站”,自治区统计局持续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一致性的审核,严把统计调查准入关口,筑牢调查项目审批防线。一是严控必要性。通过统计调查制度比对、统计指标查重、统计调查必要性问询、查看相关会议纪要等方式,确保统计调查项目设立有明确的依据或确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所必需,杜绝重复调查、无效调查。二是严审科学性。强化审议小组作用,完善审核机制,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的综合性审核和专业性审核,重点审核调查方法科学性、指标设计合理性。三是严查合规性。对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内容是否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查,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嵌入审批要件,避免“带病立项”。

四、强化监督指导,织密审批质效“保障网”。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质效直接影响调查项目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自治区统计局强化指导、培训、监督,完善审批的全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审批工作质效。一是前置指导。在正式申报前,根据申报单位的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和方案设计指导,提前介入、指导申报单位完善方案设计、规避常见问题。二是精心培训。每年开展自治区部门统计工作培训,精心设计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等培训内容,系统讲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要点;加强日常交流、指导、培训、调研,提升自治区统计局各专业和各市、县(区)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能力。三是强化监督评估。将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嵌入修订式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要件,加强监督问效;深入企业、部门调研,查看统计调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依法公开经批准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以社会监督促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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