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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举办无人机交付验收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8-04-28 10:30

  在农业调查工作中,从传统的翻山越岭、脚步丈量、手工记录的调查模式,转变为利用无人机空中拍摄、影像测量的现代化调查模式,能极大的减轻基层调查工作量,提高调查效率,调查结果也更加准确客观。为提高各社会经济调查队装备水平和调查能力,减轻野外调查工作任务,提高农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为各社会经济调查队采购配备了9台四旋翼无人机。

按照采购交付验收程序,424-25日在青铜峡市举办了无人机交付验收培训班。为期两天的交付验收培训邀请了无人机公司技术工程师就无人机的使用原理和维护保养、组装和拆卸、野外调查飞行任务包制作、野外实地调查的起飞降落、拍摄图像数据拼接和解译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培训中,在青铜峡市瞿靖镇尚桥村进行了实地调查验收交付活动,无人机驾驶教练员对所有无人机进行了起飞、空中拍摄和降落等操作演示,所采购的无人机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部验收合格,顺利交付使用;在验收演示过程中,对各社会经济调查队无人机驾驶员的实际操作再次进行了手把手、一对一的详细培训,为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在今后使用无人机进行农业调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培训结束时,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李文海就无人机的学习、使用和管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用无人机进行农业遥感调查是将新科技应用到实际统计调查工作中,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培训以及本次交付验收培训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学习无人机的操控知识、图像数据处理知识等,增强使用无人机开展统计调查的能力。二是要依规安全高效使用。要按照民航部门规定,及时进行实名登记,接受民航部门对无人机的动态监控;开展无人机调查前,必须向当地政府、空管部门或武装部门报备;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人机操作。同时要积极投入使用,采购配备无人机的目的就是要减轻基层工作任务和提高数据质量,不能由于技术生熟等原因在使用无人机上有畏难情绪,按照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无人机驾驶员的飞行时间不得低于50小时。三是要管理好固定资产。无人机及相关设备属国家固定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由无人机驾驶员使用并负责日常维护;无人机设备使用必须严格实行审批管理制度,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其它用途;要及时购买无人机综合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保第三方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市县国家调查队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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