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01-19 12:05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强伟(文军、胡文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经济统计监测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开展情况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经济”概念以来,统计系统对此做了大量探索工作。提出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新经济”的概念并进行了统计界定,出台了“三新”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建立了监测制度,进行了试行试算。为综合反映我区新经济发展情况,2019年我局将 “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年底前监测提供全区“三新”经济发展情况数据。3月份接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来您的提案后,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纳入年度重点督办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倒排时间,积极推进。73日,《自治区统计局“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经2019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对“三新”经济的统计监测正式实施。

二、我区“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情况

按照“三新”经济的统计界定:新产业是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新业态是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新商业模式是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可见“三新”经济特点鲜明:一是“新”,新产物,概念新、研究还不透;二是“难”,包括分类难,变化快、清晰界定难;内涵外延变化衍生性强,新兴与传统融合、渗透、共生分清难;覆盖广泛,涉及生产环节又覆盖研发、营销,产业划分、行业界定难;现行统计手段获取数据难,如共享经济、抽样调查领域等目前还没有方法统计测算数据;三是“活”,企业增长快、生死快、活性强,名录库管理不易及时跟进;完全按照现行以单位、产品、行业统计的方法不能直接统计获取,仅由统计局一家也难以实现。为此,我们学习外省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参照国家监测制度,制定了《自治区“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实施方案(试行)》,本着先试行,再不断调整、补充、完善的思路,确定了监测的频率、内容和时间,对数据测算的范围、口径,调查搜集、加工汇总、测算核算数据的基本方法、方向途径进行了明确,形成了我区“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2019年,纳入监测制度的内容分为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金融科技平台、开发园区等13项重点内容共34张综合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新”经济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一、二、三次产业中,数据来源多,统计面广,涉及多部门,监测难度高,工作量大。为推动“三新”经济统计工作扎实开展和您所关注问题的有效解决,年初我们按照自治区政府督导室召开政协提案分办协调会要求,商定自治区工信厅、教育厅、科技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为提案协办单位,通过反复沟通协调,各协办单位就“三新”经济涉及本部门的内容、部门统计“三新”经济监测情况以及配合完成提案办理相关工作达成了共识;监测制度实施中,我局各相关专业处室加强对口部门沟通对接,按照监测制度规定及时提供部门“三新”经济数据,开展相关工作,以确保如期完成监测任务。同时,鉴于“三新”经济统计监测难度和目前开展监测的方法、能力等不足,我们主动与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支持、配合,千方百计取得我区及部门相关数据,推动全区“三新”经济统计监测试行试算顺利进行。总之,我们将在“三新”经济不断发展中,提升统计能力,加强统计研究,探索方法,充实内容,不断完善,为“三新”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以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系 人:吴 苏   惠 越

联系电话:0951-5168085 5168116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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