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2-31 16:16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全区人口总量、结构、分布、流动以及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获得了丰富翔实的人口信息资源,准确反映了全区人口变化的趋势特征。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分析和研究普查数据,最大限度发挥人口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经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以下简称“区人普办”),决定联合宁夏统计学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区人普办、宁夏统计学会。
二、投标对象
招标工作主要面向全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不面向个人招标。
三、课题选题方向
招标课题研究方向原则上参照《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方向》进行(附件1)。投标对象也可根据其研究优势,结合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提出与研究课题所列方向有关的课题申请。
四、时间安排
(一)按照《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附件2),本次招标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申请。各投标单位可从宁夏统计局外网(http://tj.nx.gov.cn/)下载《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3)并于2022年2月15日前填报完成发送至电子邮箱(nxtjjrkc@163.com),邮件命名“人口普查+单位+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区人普办,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区人普办、宁夏统计学会对投标对象的申请课题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课题,并于2022年4月底前在宁夏统计局内外网公示发布中标单位。
(三)课题完成时限参照《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规定。
五、课题管理及经费
中标课题应在《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区人普办设立课题研究专项资金,根据结题评审结果对统计系统外中标重大项目课题进行资助,课题研究经费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课题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课题经费,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建国 喻乐天
联系电话:0951-5677098、5677022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和6号楼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02
附件:1.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方向
2.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
3.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申请书
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夏统计学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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