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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发布时间: 2020-05-21 09:55

为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第二统计督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确保国家统计政令畅通,扎实做好统计督察问题整改,520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的专题学习活动。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秀梅出席并主持会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祝平,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建民,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马宏德,自治区统计局二级巡视员段晓刚、钱玫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出台《意见》《办法》《规定》三个重要文件,对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出全面部署,赋予统计部门明确的责任。

会议强调,《意见》《办法》《规定》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力保障依法真实统计、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从严治统的三把“利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全方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文件精神学习,不断夯实政策理论之基;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学法守法之基;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业务规范,不断夯实数据质量之基;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夯实依法统计之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夯实人才培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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