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信息

“三农”发展铸就辉煌 乡村振兴擘画蓝图——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五

发布时间: 2019-09-30 10:59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宁夏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积极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性成就,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跃上新台阶

(一)农林牧渔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宁夏农林牧渔业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并呈现加速发展趋势。1949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仅1.1亿元,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也只有4.8亿元,历经多年的改革开放,1995年跃上50亿元台阶,2003年跃上100亿元台阶,2017年跃上500亿元台阶,到2018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57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49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37.4倍和11.0,年均增长5.4%6.2%

(二)农林牧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新中国成立后,宁夏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巩固,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全区大力实施良种繁育体系,2018年粮食、奶牛、肉牛、滩羊良种化率分别达到94%100%87%92%;农业科技园区蓬勃发展,一大批先进实用技术在全区广泛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显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2018年全区有效灌溉面积占全部耕地面积比重39.8%,比1949年的19.9%提高了19.9个百分点;农村用电量15.1亿千瓦时,比1978年的1亿千瓦时增长了14倍。农业生产条件的明显改善,极大地提升了全区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为农林牧渔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实现提质增效

(一)农田水利建设成绩斐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持续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建成万亩以上的灌区42处,中小型水库326座,改良盐碱地135.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由1949193万亩扩大到778.4万亩,建成了一大批高产稳产田。通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2018年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9.7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

(二)农机装备及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

近年来,我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把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为强化农业基础、保证粮食安全和推进现代农业的战略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2018年宁夏农用机械总动力达到621.9万千瓦,比1978年的66.3万千瓦增长9.4倍。拥有各种型号的拖拉机21.1万台,比1978年的1.7万台增长12.4倍;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3.9万台,增长8.3倍;联合收割机达到9356台,增长63.6倍。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机械大幅增加,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布局进一步合理。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5%灌区小麦、水稻生产实现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7.8%以上。2018年全区机耕作业面积139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1.5%,机播面积1076.2万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61.6%

(三)设施农业建设提质增效

宁夏设施农业建设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5年发展到2.5万亩。2007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做出战略部署,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强化了技术培训和示范引导,到2018年末实有设施农业占地面积44.9万亩,全年设施种植面积52.5万亩。设施农业的建设和发展,为全区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实现抗旱减灾、节水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农业绿色发展方兴未艾

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向高质量发展不断迈进。截止2018年,落实草原生态补奖面积2599万亩,天然草原补播改良达到73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5.4%。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10万亩、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618万亩次,完成银北盐碱地农艺改良78.6万亩,化肥农药实现负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7%,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4%,中南部地区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3%

三、农林牧渔全面发展,农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一)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区粮食播种面积逐步扩大,品种结构不断优化,良种化率不断提高,单产快速提高,总产逐年增长,粮食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1949年全区粮食产量仅为31.9万吨,1974年突破100万吨,1993年突破200万吨,2006年突破300万吨,2018年粮食产量达到392.6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人均产量由1949年的268公斤、1978年的333公斤,提高到2018年的573.2公斤,居全国前列。

粮食单产水平的提高是我区粮食增产的主要因素。1949年全区粮食亩产水平只有54.2公斤,到2018年全区粮食亩产达到355.8公斤,比1949年亩产增加301.6公斤,增长6.6倍,期间粮食播种面积只增长86.4%

(二)生态林业建设成效显著

新中国成立后,宁夏经过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林业生产取得了巨大成就,造林面积不断增加,生态环境逐步改善。2018年全年累计完成营造林150.1万亩,荒漠化治理90万亩,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470.4万亩,森林覆盖率14.6%,比建国初期提高了近14个百分点。造林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人工造林核实率和保存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三)牧业产业化发展实现新突破

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全区农业产业结构中的地位逐年上升,现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乡人民饮食营养需求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2018年全区猪、牛、羊总存栏达到732.7万头(只),比1949年增长了6.5倍,比1978年增长2.1倍;出栏746.1万头(只),比1978年增长14.8倍。

畜产品人均占有量全国领先。1978年全区猪肉、牛肉、羊肉总产量仅有1.2万吨,人均产量仅3.5公斤。经过近40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放开了畜产品价格,全区畜牧业生产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到2018年,全区猪、牛、羊肉总产量达到30.3万吨,人均产量44.2公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25.3倍和12.6倍。牛奶产量从1978年的0.4万吨,发展到2018年的168.3万吨,增长了420.8倍;人均牛奶占有量从1978年的1.1公斤,发展到2018年的245.7公斤,增长了223.4倍;禽蛋产量14.4万吨,比1985年增长12.7倍。人均禽蛋占有量从1985年的2.8公斤,发展到2018年的21.0公斤,增长了7.5倍。

(四)水产品生产在西北地区独占鳌头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区积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以现代渔业建设为主攻方向,由单纯天然捕捞生产向多品种、集约化、产业化养殖方向发展,养殖水面由解放初期的空白发展到2018年的52.5万亩,比1978年增长17.5倍;在面积增加的同时,水产品产量更是大幅度增长。2018年,全区水产品总产量17.7万吨,比1978年增长884.5倍,年均增长19.1%。水产品人均占有量由1978年的不到0.1公斤提高到2018年的25.8公斤,居西北地区之首。70%以上的水产品远销甘、蒙、陕、青、藏、疆等省区。

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

(一)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优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宁夏农业实现了由单一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从产值构成来看,1949年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四业产值的比重为77.7%,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畜牧业产值占比22.3%。改革开放后,林、牧、渔业开始全面发展,农林牧渔业结构日益协调合理。2018年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为59.9%,比1949年下降17.8个百分点;畜牧业占30.6%,提高8.3个百分点;林业占1.6%;渔业占3.4%;农林牧渔服务业占4.5%

(二)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

2018年,我区优势特色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6.7%;其中,“1+4”主导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为77.3%2018年,优质粮食产业实现产值108.7亿元,草畜产业产值139.2亿元,瓜菜产业产值115.8亿元,枸杞产值26.8亿元,葡萄产值14.7亿元,红枣产值2.4亿元,中草药材产值34.3亿元,马铃薯产值29.3亿元,以优质牧草为主的其他农作物产值7.6亿元。

五、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和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区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优势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效明显,截止2018年我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9家、381家,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70家;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4%;集中打造了7个区域公用品牌、10个知名企业品牌、20个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累计培育各类特色优质农业品牌317个,全区“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687个,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3%,高于国家检测指标3.3个百分点。率先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6.8%。探索开展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集体未利用荒地使用权等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实现县域全覆盖。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建立风险基金1.47亿元,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132个,入股土地面积13.1万亩。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3058家、6421家,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27.4%。大力推行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粮食银行等社会化服务,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达到120个,辐射带动面积240万亩。

六、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更加美丽宜居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全区通公路的村(包括村委会和涉农居委会,下同)占全部村的比重达99.2%,与十年前第二次农业普查相比,提高了5.2个百分点;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占全部村的31.9%,比十年前提高了29.4个百分点;通电话的村占全部村的99.3%,比十年前提高0.9个百分点,安装有线电视的村占全部村的45.9%,比十年前提高了27.7个百分点;全区七成以上的村通宽带互联网,近三分之一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表明,2016年末,全区有93.8%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有90.2%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7.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5.1%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28.4%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七、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70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善农民生活,全区农村居民住房条件等多方面得到显著改善和提高。

1.自有住房数量增加。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1698.7%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82.9万户,占84.7%,与十年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下降10.9个百分点;拥有2处住房的12.5万户,占12.8%,提高9.2个百分点;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2万户,占1.3%,提高1.1个百分点。

2.住房质量明显改善。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16年农户住房为砖混结构的30.3万户,占31.0%,与十年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提高22.2个百分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5.4万户,占5.5%,提高3.4个百分点;砖(石)木结构的56.3万户,占57.6%,下降4个百分点;竹草土坯结构的3.6万户,占3.7%,下降23.3个百分点;其他结构的2.2万户,占2.3%

3.农民使用饮用水更安全。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16年全区有71.9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73.5%,与十年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提高52个百分点;有13.7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4.0%;有4.9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5.0%1.8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1.8%;有5.0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5.1%,比十年前下降7.8个百分点;有1.8万户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1.8%,比十年前下降4.1个百分点;有0.1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有0.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3%

4.全区过半农户使用清洁生活能源。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16年全区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79.8万户,占81.5%;主要使用电的52.8万户,占53.9%;主要使用柴草的20.0万户,占20.4%;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9.1万户,占19.5%;使用其他能源的0.7万户,占0.8%;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3万户,占0.3%;主要使用沼气的0.1万户,占0.1%

5.农村居民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提高。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2016年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3.6辆,比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2006年(汽车)增加19.3辆;摩托车、电瓶车96.5辆,淋浴热水器64.8台,空调2.2台,电冰箱81.1台,彩色电视机104.1台,手机231.9部。

  2016年全区各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              2016年全区各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

    拥有的电冰箱(柜)数量(台)                        拥有的彩电数量(台)


         2016年全区各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         2016年全区各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

      的摩托车、电瓶车数量(辆)                           的手机数量(部)


           


注:上图中颜色越深的市、县(区),表明该市、县(区)的数值越高;反之若颜色越浅,表明该数值越低。


(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提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随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区有幼儿园、托儿所的村占全部村的20%,比十年前提高11.1个百分点;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占全部村的51.1%,比十年前提高42.8个百分点;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占全部村的34.9%,比十年前提高19.1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取得新进展。2018年全区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为3800/人,比2010年的900/增长3倍多,年均增长8.3%

(九)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正向全面小康迈进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总体上呈现出持续较快增长态势,实现了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由基本生存型向温饱生活过渡、正在向全面小康生活迈进的历史性跨越。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16元提高到2018年的11708元,增长100.9倍,年均增长12.2%。改革开放以前,农业收入是我区农村居民收入主体,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劳动力转移加快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区农村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2018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从1978年的23元,增加到4638元,年均增长14.2%;人均工资性收入由1978年的88元增加到4548元,年均增长10.4%;人均财产性净收入达到363元,是1998年的12.5倍,年均增长13.5%;人均转移性净收入由1978年的5元增加到2159元,年均增长16.4%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宁夏坚持和完善农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相结合,农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性成就,农业农村“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拓展农业农村立体化发展空间,指明了方向,绘就了蓝图。展望未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宁夏的农业发展也必将会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注:本文中2007-2017年粮食产量、畜牧业产量、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均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