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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完成2021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1-04 13:55

为客观了解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真实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并测算地区生态环境满意度,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受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委托,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12月开展了“2021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全国31个省(区、市)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方法开展,在调查执行过程中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由各省交叉循环开展调查执行工作,自治区统计局主要完成了对甘肃省的调查任务,调查总样本量为1920个。截至目前,“2021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任务已全面完成,调查数据已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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